正文 會計師事務所惡意變更應對措施淺析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時代金融(2013年11期) 本章:正文 會計師事務所惡意變更應對措施淺析

    會計師事務所惡意變更應對措施淺析

    財會園地

    作者:高潔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注冊會計師行業在整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對於資本市場的完善、投資者的正確決策以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都意義重大。也正因如此,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日益受到重視。然而,近年來,發生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上市公司數量逐年上升,其中不乏為掩飾財務狀況、誤導投資者決策的惡意變更。無疑,這類事件的發生,無論對於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還是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本身的發展都是危害重大的。一方麵,它使得財務報表使用者無法獲得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從而無法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長此以往,必會阻礙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另一方麵,上市公司為了達到惡意變更的目的,必然會選擇獨立性相對較弱的會計師事務所,那獨立性較強的會計師事務所反而遭到拋棄,從而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並將阻礙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此外,從長遠看來,惡意變更對於公司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也是有害無利的。因而,如何遏製此類惡意變更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下文分別從製度的完善與執行、對上市公司教育的強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建設的加強三個角度對惡意變更的應對措施提出一些建設性建議。

    一、完善信息披露製度,加強製度執行力度

    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我們需要從製度的完善和執行兩方麵加以改進。相關建議如下:

    首先,在政策的製定方麵,在目前的信息披露要求下,各上市公司披露的變更原因種類多樣,其中不少為非實質性原因。本人建議,將更換原因規範化,將其設定為一是原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失去執業資格;一是會計師事務所辭聘;三是審計費用過高;四是與原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存在意見分歧,未達成一致;五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變更;六是原事務所連續審計期限達5年等能準確表達事務所變更實質的原因,讓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在其中進行選擇,以防止其利用非實質性的原因掩蓋其變更行為的真正原因。此外,在披露變更的實質性原因基礎上,還應要求上市公司對此原因展開具體說明。如披露公司最近兩年是否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公司最近兩年的盈利情況等,以滿足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要。

    其次,在政策的執行方麵,建議相關部門建立相關的獎勵和懲罰措施來確保所製定的各項製度的高效實施。第一,當上市公司主動提出事務所變更時,該事務所應及時將該情況向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反映,中注協應在一定期限內對該上市公司進行調查,判別該變更是否屬於惡意變更,並將結果上報至中國監證會,由監證會對其作出相應懲罰,並通報批評。第二,對違反披露製度的上市公司要進行實質性的懲罰,如警告、通報批評、罰款等;而對於披露信息完善的上市公司也要進行相應獎勵,如公開表揚,作為典型宣傳等。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時代金融(2013年11期)》,方便以後閱讀時代金融(2013年11期)正文 會計師事務所惡意變更應對措施淺析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時代金融(2013年11期)正文 會計師事務所惡意變更應對措施淺析並對時代金融(2013年11期)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