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注意力經濟時代隱私觀的嬗變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今傳媒(2015年1期) 本章:正文 注意力經濟時代隱私觀的嬗變

    注意力經濟時代隱私觀的嬗變

    傳媒與法

    作者:侯曉晨

    摘 要:關於注意力資源的競爭是注意力經濟時代人類社會的核心競爭。為了爭奪注意力,實現注意力生產力的最大化,自我隱私暴露成為社會的常態。為了快速準確搜索、獲取和處理生存必備的信息,拓展注意力資源、提高注意力使用效率以及自主控製注意力的流動逐步成為人們最為迫切的需求和生存的基本能力。傳統的隱私觀念將被倒置,隱私不是指那些不願意被別人所注意的個人信息,而是指不願意被迫注意的。

    關鍵詞:注意力經濟;隱私;隱私觀;全視監獄

    中圖分類號:G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5)01-0025-03

    被譽為注意力經濟“愛因斯坦”的美國學者高德哈伯認為,注意力是非常珍貴的財產,它儲存在人的大腦中。獲得注意力,就意味著我們能控製那些注意我們的人的思想和行為。因此,我們多數人不想被迫付出注意力。關於注意力的競爭是注意力經濟時代人類社會的核心競爭,一切活動都將圍繞著開發注意力、獲取注意力、管理注意力、保護注意力而展開。注意力經濟時代隱私的觀念也與過去有著霄壤之殊。

    一、隱私、隱私權和隱私觀的概念

    作為一種範疇,隱私,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內涵。在經濟學領域,隱私是能夠給經濟主體帶來經濟利益的商品;在法學領域,隱私是指主體不願隨便被公眾知悉的、其與公共利益無涉的私人信息;在心理學領域,隱私是指在羞恥感的驅使下旨在控製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從而為自己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一種意圖;在社會學領域,隱私是界定區別與公共領域的私人信息範圍以實現社會關係融合的協調器。因為隱私本身是一個動態發展的概念,隨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的變遷其內涵和外延正在不斷發生變化,試圖為隱私下一個明確且眾人皆認可的定義,就像為自由下一個一般化的定義,總是徒勞無功的。

    本文引用《隱私雜誌》的編輯羅伯特·埃利斯·史密斯給我們的定義,試圖闡明在注意力經濟時代,隱私是一種控製個人注意力流動的自由。史密斯的定義包含了以下兩層含義:“隱私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一種不受他人打擾、侵犯、為難的私人空間的欲求,也是一種控製自己的個人信息的披露時間和方式的權利。”

    美國法學家薩繆爾·沃倫和路易斯·布蘭蒂斯在1980年的《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了一篇影響深遠的文章《隱私的權力》。該文使用“隱私權”一詞,被公認為隱私權概念的首次出現,他們將隱私權定義為“個人獨處的權利”。但如同隱私這個抽象概念的曖昧性和不確定性一樣,關於什是隱私權的問題,至今尚無定論。可以肯定的是,隱私權是現代文明的奢侈品。步入現代社會後,人們離開鄉土社區和熟人社會進入城市生活,疏離的人際關係強化了人們的自我意識和人我界別。隱私權從無到有,其目的在於為公私領域做出合理區隔,抵擋公共領域天生存在著的侵蝕私人領域的傾向,以保證個人在其私人領域中享有高度的自主權。

    雖然人們有著極強的保護“隱私”的欲望,隱私觀卻一直處在一種“集體無意識”的狀態中。中國人的隱私觀更是以“模糊”著稱,譬如見麵就問去“去哪兒啊”“吃了沒”,讓外國人百思不得其解。但就像隱私和隱私權的概念意義和使用語境隨著社會曆史不斷變遷一樣,隱私觀也在悄然變化。

    二、網絡空間的“全視”

    如果說隱私是一種自由,那伴隨著網絡而來的信息社會一並到來的是一個工業時代的老問題:一個社會暴君正再次侵占個人自由。

    如今,當我們在網上發布個人信息時,並不知道除了理想的傳播對象,還有誰會接收到我們發出的信息。即便我們設置了訪問權限、密碼保護,我們依然無法確定會不會有人去破譯它們。即便我們隻是小心翼翼地躲在電腦屏幕的後方“觀看”,盡力不留下“痕跡”,但那個不美味的“cookie”也許早就出賣了我們。阿爾文·托夫勒曾經歌頌過計算機處理數據的巨大能量,認為這種由電子構成的“社會記憶力”有朝一日將給我們帶來一個“保留以往一切記憶的文明”。但這將以犧牲“遺忘的能力”為代價。隨著計算機技術的高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個人信息被儲存到了網上,出生記錄、醫療記錄、工作記錄、旅遊記錄、信用卡記錄、駕車記錄等等,網上能搜索到的信息數不勝數,你也許不用離開電腦桌,就能完成期末作業、找到工作,甚至尋得失聯多年的朋友。但是,你始終都不能肯定有關你的信息,會在什時候,被什人獲取,用於什目的。

    眾所周知,在Facebook等社交網站中,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別、住址、有關聯的親屬朋友,以及發布的文字信息、照片、分享的網頁等,都會被長時間地存放在數據庫中。通過分析這些信息,將勾勒出一個真實完整的“你”。因此,互聯網保守主義者安德魯·基恩向社交網絡LinkedIn創始人雷德·霍夫曼提出一個令人咋舌的問題:社交媒體群落是否會在二十一世紀取代國家政府成為個人身份的信息源?

    新聞傳播學者們歡呼網絡時代的到來,因為網絡帶來了溝通表達方式的革命性變化,將生產、傳播信息的工具交到每個人手中,並提供了新的公共討論和介入的可能性。可同時,網絡擦去了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界限,使得私人領域公共化。美國學者傑弗·羅森進一步拓展了傑羅米·邊沁的“敞視監獄”和托馬斯·麥謝森的“單視監獄”的概念,提出了“全視監獄”的概念,即全部人觀看全部人。這是對網絡空間中隱私概念最好的解釋——“隱私已死”。數字技術帶了無所不在的“透明化”,能否如邊沁“敞視監獄”所願,讓社會上每個個體都想象自己無時不刻不被監視著,從而更為自律,進而建立一個更為健康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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