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國政黨公共資助製度及其對政黨行為的影響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當代世界(2014年9期) 本章:正文 法國政黨公共資助製度及其對政黨行為的影響

    法國政黨公共資助製度及其對政黨行為的影響

    政黨世界

    作者:李姿姿

    20世紀80年代以來,法國建立並逐步完善了政黨公共資助與政治生活透明的製度框架。這一製度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即規範對政黨的私人和企業捐款,建立國家對政黨的公共資助體係以及設立政黨賬目和政治生活透明的監督機構。政黨公共資助製度的建立有助於切斷法國政黨與企業的利益紐帶,建立公平透明的政黨競爭環境。不過,它也增強了政黨對國家的依賴,削弱了政黨與選民之間的聯係,而且助長了部分政黨的投機行為,這些都有待通過更深入的改革來進一步完善。

    法國政黨融資製度概況

    法國對政黨的公共資助製度建立於1988年,在此之前,國家沒有專門的法律來管理政黨的資金,也沒有建立政黨的公共補貼製度。20世紀80年代,一係列腐敗醜聞的曝光推動了法國政黨資金和政治透明的製度建設。1988—1995年期間,法國確立了政黨資金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1988年3月11日第88—227號《關於政治生活資金透明的法律》確立了對政黨進行公共資助的基本原則;1990年1月15日第90—55號法令將政黨公共資助分成兩部分,並設定了選舉支出的上限;1995年1月19日第95—65號《關於政治生活融資的法律》禁止企業對政黨捐款。此後,法國對相關法律進行了多次補充和修訂,政黨公共資助的立法框架得到不斷完善。總體來看,法國的政黨融資製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麵。

    一、對個人和企業捐款進行了嚴格的規定

    在法國,政黨可以收取個人捐款和黨費作為政黨合法的資金來源。法律對個人捐款的部分作了嚴格規定:(一)設定了最高限額,個人每年對政黨的捐款不得超過7500歐元;(二)150歐元以上的捐款必須通過支票或轉賬的形式轉交;(三)個人捐款享受稅收減免。在黨費部分,政黨可以自主設定黨費標準,還可以對擁有民選職位的黨員收取超過一般黨費標準的特殊費用。盡管法律沒有規定黨費的最高限額,但黨費需要符合政黨章程中的規定。民選官員的繳費超出黨費的部分將被看作是個人捐款,並且適用7500歐元的上限。法國的政策鼓勵人們通過黨費的形式給政黨提供資金,因此對黨費也提供稅收減免。對企業捐款部分,1995年1月19日《關於政治生活融資的法律》禁止企業法人向政黨提供捐款,以及通過直接或間接捐款的方式向候選人提供競選資助,外國捐款也被禁止。

    二、確立了對政黨的公共資助體係

    1988年後,法國建立了對政黨的公共補貼製度。政黨的公共資助每年發放,按兩部分進行分配。第一部分公共資金的分配基礎是最近一次國民議會選舉的選票數,根據每個政黨在國民議會第一輪投票所獲得的選票按比例分配。獲得資助的前提條件是政黨在最近一次國民議會選舉中在50個以上的選區推出候選人,並且每名候選人在各自的選區至少獲得1%以上的選票。獲得資助的政黨或政黨團體需要向內政部申請登記在冊,申請不得遲於投票日前的第六個星期五的下午6點。名單最遲於選舉日開始前的第五個星期五在《政府公報》上登記。補缺選舉的結果不計算在其中。

    第二部分公共資金的分配基礎是議會上下兩院的議員席數,根據政黨或政治團體的議員席數按比例分配。隻有已經獲得第一部分資金的政黨或政治團體才有資格參與這一部分的分配。國會議員和參議員必須加入一個議會黨團才能獲得這一部分資金,他們需在每年11月向各自的議會主席團宣布屬於或者隸屬於某個政黨或政黨團體。議員隻能屬於或隸屬於一個政黨或政黨團體。

    2000年6月6日,法國出台了第2000—493號《旨在促進男女平等獲得選舉職位法》。該法律對名單選舉製中男女候選人的數額、候選人的資格聲明、政黨公共資助都作了規定。首先,在男女候選人的數額上,要求“每份名單上,不同性別的候選人人數相差不得大於1,候選人按不同性別交替排列”。其次,在候選人的資格聲明上,要求“候選人必須完成一份有本人簽字的聲明,說明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家庭住址和職業”。此外,該法律對政黨的公共資助作了相應的要求,規定第一部分公共資金的完全撥款需要符合性別平等條款,即“如果一個政黨或政治團體在最近一次國民議會換屆選舉中男女候選人數目之差超過其所屬候選人總數的2%,則第一部分分配的經費會相應減少,減少比例為該差額占上述候選人總數比例的一半”。例如,某政黨有候選人100人,其中男性80人,女性20人,那國家對政黨的公共資助的第一部分資金將減少[(80-20)/100]×50%=30%。2009年第2009—526號法律第80款將減少的比例從“二分之一”改為“四分之三”。

    法國每年用於資助政黨和政治團體的資金預算列入年度財政法案,並由議會審議。根據法國《政府公報》的材料顯示,2013年法國共撥付7007.7萬歐元用於政黨的公共資助,第一部分3195萬歐元,有52個政黨獲得資助,第二部分3813萬元。兩個最主要的政黨獲得的公共資助約占69%,執政的社會黨為2848萬歐元,反對黨人民運動聯盟為1987萬歐元,其他政黨如國民陣線為554萬歐元,歐洲生態—綠黨為352萬歐元,法國共產黨為322萬歐元,左翼激進黨為179.8萬歐元,新中間黨為115.7萬歐元。

    除此以外,法國對政黨的公共資助還包括以下兩個部分。第一,法國對在國民議會大選中新出現的政黨有專門的補貼。1995年1月19日的法律規定,如果該政黨在12個月內獲得總數1萬人(其中至少有500名是民選代表)、總額15萬歐元以上的捐款,就有資格獲得政府補貼。第二,對政黨提供其他間接的資助。在競選期間以外,國民議會或參議院中的政黨團體允許利用一定的廣播時間,在公共電台和電視台做宣傳活動。同樣,國家還對政黨的一些收入提供稅收減免,如降低它們的企業稅。

    三、建立了政治生活透明的監督機構

    法國負責政治透明的監督機構主要有兩個,分別承擔政黨賬目和競選賬目、民選代表財產的監督職責。根據1990年1月15日的法律規定,法國設立了“競選賬目和政治資金全國委員會”(CNCCFP)。該機構承擔監督政黨的賬目與資金、審查候選人競選賬目的雙重職能。就政黨而言,為了領取公共資助,政黨必須建立一個賬戶,經兩名審計員審計後,提交給“競選賬目和政治資金全國委員會”。該委員會審查後,將摘要公布在《政府公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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