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歌唱活動中的師生互動與共賞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考試周刊(2015年23期) 本章:正文 歌唱活動中的師生互動與共賞

    歌唱活動中的師生互動與共賞

    教育教學研究

    作者:楊燕

    《2011年新課程標準》要求老師“關注學生活動中的表現和反應,敏感地察覺他們的需要,及時以適當的方式應答,形成合作探究式師生互動”。教育活動中,師生互動為學校教育的基本表現形態,存在於學生的一日生活之中,表現在學校教育的各個領域,並對學生發展產生難以估量的重要影響,因而受到特別關注。新課標反複指出藝術是學生“表達自己的認識和情感的重要方式”,使學生“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並指出這種藝術表達是“自由表達”,是“創造性表達”。因而對孩子在藝術活動中的表現和反應,教師更易發現、捕捉,從而及時調整教育行為,給予積極應答,形成良好的互動。怎樣利用藝術領域中的歌唱活動激發學生的興趣,調動學生的思維,啟發學生的想象,展示學生的創造,營造融洽和諧的師生關係,建構積極、有效的師生互動,滿足雙方的情感需要,實現師生共成長目標呢?在教育活動中,我做了積極嚐試。

    一、感受音樂,師生共賞

    感受音樂是歌唱活動的基礎,隻有讓孩子們充分感受歌曲的旋律、節奏、曲調風格後,一首歌曲才會給孩子留下最初完整的印象,為第二步學唱歌詞做準備,在此階段,師生互動體現為:

    1.寬鬆、愉悅的氛圍中,師生共同接觸音樂。

    教師要注重“創造一個自由、寬鬆的語言交往環境,支持、鼓勵、吸引學生與教師、同伴或其他人交談……”所以在孩子們第一次聆聽新歌、音樂時,教師的角色應定位於“推薦者”和“參與者”,更多地關注孩子們對音樂的第一印象。“你聽到了什聲音?”“你聽到音樂像什?”老師的開放式提問創造了輕鬆的師生互動氛圍,激發了學生參與互動的動機,此時,學生無定勢的回答無疑推動了互動進行。同時,同伴之間分享經驗,使聽賞活動不再單調、枯燥。在不斷的師生互動、生生互動中,音樂的整體印象、初步風格印刻在孩子們的記憶中。

    2.多種通道參與下,師生共同感受音樂。

    老師應扮演欣賞者,為學生提供大膽展示、大膽表達的機會。“你會給音樂伴奏嗎?”在聽覺的參與下,拍手或拍打樂器的觸覺加入進來。“你能跟著音樂舞蹈嗎?”動覺參與,身體的各部位都興奮起來。孩子們各具個性的表演雖然稚拙,卻那可愛,特別是沉醉於自己表現的那種自信更是難得。在師生互動中,孩子們在老師的讚許、支持下,更大膽自如,對音樂的感受越來越深刻,而老師常常被孩子的本真表現感染。

    二、理解歌詞,經驗共享

    在學唱歌曲的活動中,理解、記憶歌詞是重要的環節,理解是否到位,影響記憶是否正確。每個人都有過記憶錯誤帶來的可笑體驗,因此,怎樣引導孩子、激發孩子學習記憶歌詞的興趣是師生互動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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