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中的資產評估工作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商業會計(2013年19期) 本章:正文 淺談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中的資產評估工作

    淺談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中的資產評估工作

    工作研究

    作者:郭振華 童嘉

    摘要:隨著高校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的推進,校辦企業的產權製度改革越來越迫切,校辦企業整體價值和校方權益的定價問題越來越敏感。本文介紹了高校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工作的基本情況,提出了資產評估工作在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特別是產權製度改革中的重要性,分析了資產評估工作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關鍵詞: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資產評估

    一、高校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高校校辦企業的基本情況。我國高校校辦企業的成長與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息息相關,長期以來,校辦企業緊緊圍繞所屬高校的學科特點和辦學服務需求,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發展模式和一定的經濟規模,對於高校人才培養、科研成果轉化、彌補辦學經費不足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經過多年的發展,校辦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製度、轉變發展方式、提高市場競爭力方麵有了巨大的進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是產學研結合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成為高校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有效途徑。二是初步形成了一批著名的高校企業品牌,如北大方正、清華同方等。三是多元化的投資融資體係開始形成,2011年高校及高校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已達23家。2011年末,全國高校校辦企業資產總額為2 691.11億元,所有者權益為1 098.54億元,歸屬於學校方的權益為522.54億元。2011年實現收入總額1 868.73億元,利潤總額99.82億元,向國家繳納稅金總額為140.68億元。

    (二)規範化建設的基本進程。高校校辦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許多發展問題,其根本原因是原有管理體製難以適應經濟體製改革的要求,依附於學校的自有管理體係嚴重滯後於國有企業改革的進度。突出表現在:校辦企業尚未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製度和公司治理體係,公司製改造亟待進行;管理以較為單一的行政手段為主,校辦企業的經營者與學校的行政管理人員之間的界限模糊;校辦企業產權不明晰,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沒有明確的劃分;長期以來形成的校園管理文化和依附於學校的人事製度不能適應市場化的要求,缺乏科學的激勵和製約機製等方麵。針對以上問題,教育部於2005年開始,在教育部直屬高校開啟了校辦企業管理體製改革工作,提出以構建高校資產公司為投資主體的高校校辦產業管理體製的改革目標。2009年,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國資委等六廳局發布了《浙江省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校辦企業實行規範化管理的通知》。至2011年年末,全國普通高校有213家完成了資產經營公司的組建公司。其中教育部直屬高校已經成立資產經營公司68個,占全國高校資產公司資產總量的95.16%。

    二、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涉及的基本流程

    (一)確立高校對外投資的責任主體。校辦企業的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首要目標是確立以資產公司為學校唯一投資主體的經營性資產運營機構。高校資產經營公司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接收從學校剝離的校辦企業股權和經營性資產,並行使經營管理權。校辦企業的管理模式逐步從高校行政管理轉變為高校資產公司代表學校行使股權管理和資本運作功能。

    (二)全麵開展校辦企業的清理和公司化改造工作。對現有高校經營性單位進行係統的清理,經專項審計機構完成清產核資審計認定後,進行規範的資產評估工作和公司製改造工作。公司製改造完成後,校辦企業的企業類型由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轉變為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學校資產公司以評估後的校方權益作為對校辦企業的出資,原則上不允許存在從事經營性業務的非法人機構。

    (三)進一步實施企業規範化管理工作。以轉變發展方式和校辦企業發展戰略為出發點,以明晰產權和產權多元化為推動力,對搭建好的高校資產公司進行管理體製和機製的規範和優化。同時,結合所在高校的學科優勢,明確校辦企業的發展定位,有意識地整合高校資產公司自身獨特的資源和能力,並據此打造核心競爭能力。

    三、資產評估工作是校辦企業規範化建設的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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