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設計作品的特性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唐濟川 本章:正文 第一節 設計作品的特性

    設計作品是設計師創造性勞動的結晶,是設計意象的物態化,是“有意味的形式”。設計作品一般由內在品質和外部形態建構而成,對其進行深入探討,有利於設計創造與設計消費活動的展開。

    設計作品作為人類物質與精神的創造物,在其社會實踐中扮演雙重角色。它既是設計活動的直接成果,又是消費或欣賞的對象。把握設計作品的特性,對設計創造與設計消費具有重要意義。

    一、設計作品是人類特有的創造物

    設計作品作為人類特有的創造物,無論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無論從實用的角度,還是從審美的立場,它都是人類生產實踐的產物。從第一件石器工具,到後來鑄造的青銅器具;從彩陶器皿,到車船家具;從工業化時代的蒸汽機,到現代高科技精密儀器;從埃菲爾鐵塔到悉尼歌劇院;所有這些設計成果,都是人類合目的、有意識的創造物。設計作品不同於自然產品:前者天然成就,是無目的、無意識的自然之物;而後者為人類創造,是有意識、有目的的創造之物。設計作品也不同於動物製品,前者是按照人的需求、美的規律的自覺創造,如鳥巢體育場、白蟻大廈等;而後者則是物種的本能活動,如蜂房鳥巢、蟻穴蛛網等。

    設計作品作為具有物質與精神雙重屬性的人類創造物,與純藝術作品明顯不同。藝術作品,如書畫、影視、歌舞、文學、繪畫等,具有鮮明的審美功用,其主要以獨創性、情感性和個體性的創作,來滿足人們的精神審美需求。而設計作品除具有審美價值外,更注重實用功能價值的體現,設計作品主要靠標準化、機械化和批量化的生產,來滿足大眾的物質生活需要。因此,設計作品是人類創造的,滿足自身需求的物質與精神產品。

    二、設計作品是創意的物態化

    設計創意是設計師在藝術設計中所形成的創作意圖,這種創作意圖存在於設計師腦海之中。設計師若要將屬於“私有物”的創意轉化為設計作品,就必須借助一定的材料或手段加以體現,使之物化為具體可感的設計作品。就是說,設計創意需要以物質材料為載體,運用相關的技術手段進行加工製作,最終形成一定的外在形式,使其具備相關功能,成為滿足人們需要的產品。

    設計師在選擇材料時往往會考慮所創造產品的功能和形態需求,但設計作品的性質、價值和功能並不是主要取決於材料,而是設計創意。設計創意借助技術、依托材料而存在和顯現,正如意大利建築師奈爾維所說:“建築是而且必須是一個技術與藝術的綜合體”,就世博會別具特色的展館來看,在同一個主題範疇下,設計創意不同,材質展現也有所不同,西班牙館“原生態”的設計創意借助的是複古的材料,最終成就了一個造型新穎的“藤條籃子”;奢華夢幻的沙特利用懸浮的太空舟,承載著沙漠人最向往的綠色生活。好的創意隻有依托相應的材料才能產生令人激動和回味的設計作品。因此,設計作品就是設計意圖物態化的存在形式,這“物”是設計師思想情感的依托、媒介或載體。

    三、設計作品是“有意味的形式”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藝術設計學導論》,方便以後閱讀藝術設計學導論正文 第一節 設計作品的特性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藝術設計學導論正文 第一節 設計作品的特性並對藝術設計學導論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