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海外腐敗法》 ——全世界圍捕腐敗企業

類別:未分類 作者:[美]約翰·S.戈登 本章:1.《反海外腐敗法》 ——全世界圍捕腐敗企業

    “美國金融史與大國博弈(套裝共12冊) (xinshuhaige.com)”

    第一部分

    “山姆大叔”的域外管轄

    美國領導人認為,經濟戰已經取代了冷戰。1989年,柏林牆轟然倒塌;兩年後,蘇聯解體。東西方對抗終結,美國自此把國家戰略重心轉向了捍衛經濟利益。1993年,美國比爾·克林頓政府的國務卿沃倫·克斯托弗向美國國會請求將政府曾用來對抗敵人的手段和資源用以應對全球競爭。2001年發生的“9·11”恐怖襲擊未能遏製這一勢頭,恰恰相反,借著打擊恐怖主義的旗號,自1993年啟動的經濟戰爭機器運行得越發肆無忌憚。打擊極端主義分子成為美國在全世界範圍內實施霸權主義、幹涉盟友經濟事務的最佳托詞。 注釋標題 Voir Juan C. Zarate, Treasury's War, Public Affairs, New York, 2015. 2000年年中,美國聲明,通過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信協會)係統獲取歐洲大陸上眾多銀行的用戶數據和轉賬信息開展間諜活動是合理且合法的,並且其借著打擊宗教極端分子之名指派美國國家安全局在全世界範圍內部署監控係統。在美國當局看來,打擊企業不法經濟行為就是在阻斷恐怖分子的財路,從而讓他們沒錢實施恐怖襲擊。而對非民主國家的貪腐行為,美國則先下手為強,禁止他國與其進行經濟往來,理由是出於公平競爭的需要,以期維護世界經濟體係,這樣做亦是為了阻斷犯罪組織、黑幫和恐怖分子的財源。所謂的打擊恐怖主義、黑幫、犯罪組織、核擴散、獨裁專製、貪腐和違犯禁運令等名頭,不過是為了讓美國可以名正言順地對它的敵人開戰。美國當局部署多條戰線,各戰線協同推進,隻是為了維護美國國家安全和經濟霸權地位。

    美國用一個像儲備齊全的彈藥庫般龐大的法律體係,使自己立於全球化的道德製高點,這種不成文的潛規則也維護著上文提到的那些協同戰線,甚至有人單純地認為,美國利用這些市場“伎倆”隻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國家利益。 注釋標題 Antoine Garapon, Pierre Servan-Schreiber (sous  dir.), Deals de justice. Le march amricain de l’obissance mondialise, PUF, 2013, p. 30. 美國借由域外管轄的合法化,讓它可以堂而皇之地用政治和軍事手段對任何國家施壓,無論是它的盟國還是敵對國。美國隻手遮天,肆意挑選那些可以與其結盟的國家,打擊不與其結盟的對手。歐洲屈服於“山姆大叔”的經濟霸權,隻是為了得到美國的施舍。

    1.《反海外腐敗法》 ——全世界圍捕腐敗企業

    在美國,打擊貪腐本源自一起國內糾紛。20世紀70年代中期,水門事件把企業貪腐行為曝光在公眾眼前,讓美國人民大為駭異。隨後美國國會決定通過一部法案——1977年12月19日頒布了《反海外腐敗法》。1975—1977年,代表選民的眾議院議員目睹參議院議員由於“多國境外支付問題”不斷卷入聽證會醜聞,為了應對這種情況,《反海外腐敗法》應運而生。《反海外腐敗法》禁止公務員在境外受賄。為了厘清這部法案的誕生始末,還要從那個年代的政治經濟背景說起。

    1974年8月,水門事件的陰霾尚未完全散盡,尼克鬆總統的引咎辭職坐實了無論是在美國本土,還是在境外企業和政黨間都存在權錢交易。各大報紙頭版頭條報道了這些腐敗交易,其中以洛克希德公司行賄案和香蕉門案影響最為惡劣。

    洛克希德公司:行賄大師

    20世紀50年代末期,航空製造業巨頭洛克希德公司以在多國毫無廉恥地賄賂中間人的行為而出名,上至身居要位的政客,下到幫派頭目,都受其“恩惠”,其腐敗網絡極為龐大,但其所作所為在該企業高層看來不過是“收買”市場的必需之舉。

    洛克希德公司的重要銷售主管約翰·肯尼斯·赫爾曾被派往日本,肩負向日本空軍售賣F-104戰鬥機的重任。為了更快速地完成任務,赫爾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犯、日本黑社會頭目兒玉譽士夫接上了頭兒。兒玉譽士夫擁有一張極其龐大的關係聯絡網,他與執政的自由民主黨副主席極為熟識。日本自由民主黨本由自由黨和激進黨合並而來,而激進黨正是由美國中央情報局一手締造並慷慨資助的。兒玉譽士夫又與時任日本首相岸信介交好。借著如此得天獨厚的人脈網絡,洛克希德公司不費吹灰之力就向日本空軍賣出了200架戰鬥機。而其競爭對手,同為美國企業的諾思羅普·格魯曼公司則慘淡出局。

    洛克希德公司發現,將政治、投機與犯罪聯結起來的這一做法十分奏效,便在民用航空市場如法炮製。時運亨通的洛克希德公司又恰恰趕上交際甚廣的兒玉譽士夫與日本新任首相田中角榮有交情,田中角榮本人又出自自由民主黨,因此隻需引導這位大權在握的首相在洛克希德的訂單上輕輕劃幾筆便大功告成。全日空航空公司購入了許多洛克希德L-1011三星客機,作為交換和酬勞,兒玉譽士夫獲得了數百萬美元。

    1976年,美國媒體曝光了這一醜聞。洛克希德公司的伎倆和美國中央情報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成為各大報紙的頭條。日本首相引咎辭職。在美國,這一事件引起了巨大轟動。國務卿亨利·基辛格為國家安全憂心忡忡:中央情報局的秘密及其內部網絡的曝光對美國的國際形象極為不利。基辛格致信美國聯邦檢察官,令其遏製參議院報告中包含的敏感信息的擴散趨勢。隨後親自促成眾議院、檢察官與洛克希德公司的法律顧問——羅傑斯和威爾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秘密協商解決該案。

    美國民主黨參議員、跨國公司小組委員會主席弗蘭克·丘奇卻沒有聽從基辛格的安排。1976年,他揭發洛克希德公司為了壟斷市場動用30億日元作為暗箱活動資金,公司內部將這一行動命名為“落花生”。這顯然名不副實:貪汙者所貪何止小小的花生。數百萬美元被其收入囊中,其中的一部分,約6億日元(折合約200萬美元),被用於賄賂日本政府官員。

    洛克希德公司並非唯一行蠅營狗苟之勾當的企業,但由於它的做法已成反麵典型,所以定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在由弗蘭克·丘奇參議員牽頭組織、傑克·布盧姆具體執行的調查中,諾思羅普·格魯曼公司(與洛克希德競爭的航空企業)的總裁宣稱他亦受到洛克希德公司做法的影響,賄賂了多國公務員,其中包括一些歐洲國家的公務員。

    1975年8月15日,洛克希德公司醜聞被揭發的6個月前,弗蘭克·丘奇參議員曾向參議院負責銀行案件的同僚詢過一些相關信息,此時他已對美國飛機製造商洛克希德公司在歐洲市場的所作所為有所懷疑。隨即參議院就發現了洛克希德公司曾以向德國政黨領袖行賄的手段,向聯邦德國售出多架F-104戰鬥機。無獨有偶,在意大利和荷蘭,洛克希德公司也如法炮製。這一案件帶來的惡劣影響已超出社會道德準則,輿論嘩然,洛克希德公司的聲譽也受到嚴重衝擊,美國國會迫於壓力,決定出手力挽狂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快,另一醜聞又占據了各大報紙的頭條,即香蕉門事件,涉事企業向南美某個國家總統行賄,以求其盡可能少收取該企業的香蕉出口稅。

    香蕉門:洪都拉斯總統發大財

    拉丁美洲是全世界最大的香蕉生產區域,而美國則是其最重要的買家。換言之,香蕉出口價格有任何波動,都會給美國進口商帶來巨大影響。事情始於美國三家企業拒絕接受提高香蕉進口關稅。香蕉出口國聯盟負責協定和調整關稅,該組織就像一個香蕉出口卡特爾。1974年,這個聯盟的成員涵蓋中美和南美多國,如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厄瓜多爾、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巴拿馬。聯盟決定對每箱40斤香蕉收取1美元關稅。這無疑會引起美國國內跨國公司的怨懟,它們威脅要撤出市場。掌握著生殺大權的生產國並不理會它們的抗議。然而,同年,洪都拉斯卻通過了一項規定香蕉關稅為每箱50美分的法律,不久後又毫無預兆地將其降至每箱25美分。

    美國當局對此表示極為驚訝,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此展開了調查。戲劇性的突發事件為調查贏得了很多時間。1975年,美國三大進口企業之一的聯合商標公司的總裁伊萊·M.布萊克自殺。通過調查他生前的舉動,美國市場監管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很快就查清了為什洪都拉斯的關稅會突降。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聯合商標公司以250萬美元賄賂了時任洪都拉斯總統奧斯瓦爾多·洛佩斯·阿雷利亞諾。250萬美元對該公司來說著實是一筆巨款,但與回報相比還算值得,算下來這為該公司節約了750萬美元。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還顯示,該公司向一位意大利高層官員行賄75萬美元,以求阻止意大利降低進口價格。

    事實上,對於這種賄賂行為,證券交易委員會本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讓其感到困擾的是,這些錢並沒有計入公司賬目。在當時,美國法律並沒有把貪腐行為定為一項罪行。相反,向持股人隱瞞各種信息司空見慣,即使是賄賂中間人這種重要信息。

    比起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製裁懲罰,聯合商標公司更擔心這一事件對公司聲譽的影響。也正因如此,科文頓與柏靈律師事務所負責該公司案件的律師們刻意接近美國國務院的斡旋人,讓他們對證券交易委員會施壓,把事態平息下來。他們的主要論據是,這一事件既有損涉事企業,又讓美國在外交舞台上顏麵無光。但這一做法並未奏效。1975年春天,媒體還是曝光了聯合商標公司的這起醜聞。

    航空製造業和農業並非被腐敗荼毒的兩個特例行業。1977年9月,美國國會的一份報告顯示,逾400家美國企業曾有可疑或非法的轉賬交易。“不少企業供認曾對外國政府領導人、政客或政黨行賄,金額累計超過3億美元。”報告表達了對喪失道德感的企業家們和這些讓全體美國企業蒙羞的貪腐行為的惋惜。曆史充滿諷刺,調查顯示,大部分涉事企業的貪腐行為都不是為了和外國企業競爭,其目標往往是本國的競爭者。總之,報告顯示,這些經濟把戲玷汙了美國的國際形象。

    弗蘭克·丘奇參議員也持有類似的觀點,但比起美國老板的道德感和良知,他更擔心美國的對外政策何去何從。“我們對公共良知或者私人道德感問題並不感興趣。讓我們備感焦慮的是美國的對外政策。”美國企業的貪腐行為演變成了關乎國家安全的大事。因此美國國會決定出手整頓秩序。但如何禁止這些不法行為呢?當時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禁止這些賄賂行為,即使受賄的外國公務員觸犯了他們國家的法律,美國司法也無權幹涉。

    更何況,卷入醜聞的國家常常沒有財力、物力進行調查或者組織證據,“對於這些國家來說,實施調查著實困難,因為它們掌握不了證據。我們有這些證據,但是不能展開調查,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並沒有禁止這種行為”。在當時的美國,人們完全可以貪腐賄賂,隻要他們把一切都放在明麵上。隻有一種例外是法律所禁止的:任何意圖壟斷市場的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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